“我是一位体弱多病的残疾妇女。我家与孩子奶奶分户后,导致我丈夫和两个孩子没有耕地,村预留集体耕地10多亩,对外村村民承包,也不承包给我们。国家出台的政策是好的,可是来到我们这边就变了味,村干部太欺负人了。”近日,山东省乐陵市胡家街道办事处丁家村村民闫某芬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们村现有预留集体耕地10多亩,我们想分配耕地,村委会不给分配,我去乡里办理,也不给解决问题。 我丈夫齐某贵(51岁)、儿子齐某剑(21岁)、女儿齐某媛(8岁)不给分配耕地。据了解,对于没有耕地的农民,国家给出三个方案:1、村里有预留集体耕地的可以分配;2、可以开荒地;3、土地流转过的耕地分配。
而我们村现有预留集体耕地对外承包,我报名承包耕地,村干部却不承包耕地给我。我于2018年与孩子奶奶分户,2021年发现一家人没有耕地,就开始申请。打了申请,也不给办理,处处针对我。我是个残疾人,丈夫年过半百,以后出外打工没人用了。我们农民靠种地生存,没有耕地,以后的生活怎么保障?这就是带领老百姓走共同致富之路吗?
现在种植小麦时机快要过去,村里集体耕地还在闲着。我带着孩子,把耕田树枝、玉米杆捡了,准备种植,可是村干部赵某私下对外村村民承包,也不承包给我们。国家对没有耕地的农民给出三个方案,为什么村干部赵某却不给农民机会,是上级的指挥,还是针对我这个残疾人,不给种植得机会。
综上所述,我是个残疾人打工没人用,希望能通过种植解决生活问题。而村干部把村预留集体耕地承包给外村村民,不肯承包给我,他就是这个村的父母官一手遮天,欺负没有能力的人。我们村的问题不只是这一点,还有很多,请上级领导明察,给我农民一个公道。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