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33人的行政诉讼案,法院接收起诉材料并开具了接收回执,两年多了一直未依法调解,未依法立案,未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涉嫌违反《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希望在你们的帮助下,能够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近日,广东珠海的严先生等人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自1999年4月《住房公积管理条例》实施到2022年3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未依法为我们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022年3月到10月,我们向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了补缴住房公积金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且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
根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受理后最迟3个月有处理结果。公积金管理中心却一直推诿,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8条的相关规定,不出具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
2022年7月到12月,我们33人向珠海市金湾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公积金管理中心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法院接收起诉材料并开具受理回执,但一直未依法进行联调,也没有依法裁决不予受理,也没有依法立案,涉嫌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向市中院及省高院反映情况,也未依法给我们答复处理。2023年9月,反映至最高法。9月22日,最高法下达了(2023)法信字第109136号转省高院处理,省高院于11月1月转市中院处理,但到目前为止还未有处理结果。
奉法者强则国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期盼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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