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被殴打致轻伤二级,涉案者至今仍逍遥法外

2024-06-21 17:27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我在工作岗位工作中被同车间的男职工姜某贤袭胸和暴力殴打,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事发至今半年多时间过去了,犯罪嫌疑人姜某贤仍逍遥法外。”6月20日,江苏省泰州华源纺织品有限公司女工吕某喜(56岁)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23年11月24日下午4点20分左右,我在车间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同车间的男职工姜某贤来到我面前拉工作车。我对他说,我这里的工作车按工作流程顺序应该我使用,你要用工作车,到车间的其它地方去拉,工作车很多,在我机械旁边的工作车是上一道工序流程的工作车到我这里的,任何人不可以拉走使用,因为我要使用,这是工作流程!我告知他,以后不要来拉了。
       这时,姜某贤就耍流氓摸我的胸部,然后就抓住我的头发对我的胸部殴打数拳,致使我胸部第四、第五根骨折。我报案后,行凶者姜某贤在三水街道派出所所长和办案人员面前表示,一切后果由他承担(有录音录像为证)。后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在我多次的要求下,2024年1月18日,派出所的办案人员给我邮递了一份司法鉴定结论报告送达回执,系手抄鉴定结论,盖有分局的公章。案卷一直在派出所,犯罪嫌疑人姜某贤至今消遥法外。
       最后我郑重承诺,以上所反映的问题客观、事实。如有任何虚假之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将行凶者绳之以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华夏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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