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诉称发生工伤后公司不予支付其医疗费和误工费

2024-05-18 22:16

 百姓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务工的贵州籍男子颜某华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工作中受伤后,公司不予支付其医疗费和误工费的问题。

 

      

       我叫颜某华,男,汉族,今年50岁,是贵州省威宁县的一位普通农民。2024年2月26日,我背井离乡,来嘉兴市安亿塑业有限公司上班。4月9日20点30分,在工作时机器把我的手伤了。疼痛难忍之下,我到附近的医院去缝针。4月10日,又到市医院去治疗。
       4月27日,公司老板祁某花(她丈夫叫某七七)以走保险为由,把我的医疗费发票要去。5月16日,当地劳动部门把我的工资要给我,医疗费却没有给我。多次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公开资料显示:嘉兴市安亿居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西大道,法定代表人孙某策。希望上级领导能够设身处地为民排忧解难,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督促该公司依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我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劳动者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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