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南京万安陵有几百位年迈的债权人,把养老的钱投到万安陵里,但万安陵却因拆迁补偿不公而破产。十多年来,一群古稀老人奔波在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债权人至今没能拿到自己的养老钱。”近日,南京万安陵骨灰纪念堂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代表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南京万安陵是招商引资项目,经营骨灰寄存福位,有当地物价、民政部门的价格审批文件,有几百万的销售记录,拆迁却被定义为非经营性,以成本法评估,再按年份打折。刚开始对外销售就要被以远低于成本拆迁,致使拆迁评估价格没法覆盖企业债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注册房地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当地有关部门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暂停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最长为一年”之相关规定,限制企业经营长达9年,使企业没法通过经营偿还银行借款、工程款,给企业增加了10262万元的债务利息,致使万安陵被申请破产清算。
需要指出的是,万安陵的土地所有的费用是万安陵公司支付,只是当时江宁殡仪馆是公司股东,土地暂时登记在殡仪馆的名下(土地证上标注万安陵)。殡仪馆撤资时,江宁区民政局、江宁区殡仪馆、万安陵的三方协议上明确约定,由民政局及殡仪馆负责将土地证变更到万安陵名下,只是民政局及殡仪馆一直没有按协议约定办理。万安陵向拆迁办提出土地赔偿主张,拆迁办表示只能按土地证赔给殡仪馆,让万安陵起诉殡仪馆。
万安陵破产管理人表示,因为拆迁办一直不给殡仪馆下达征收补偿决定,所以万安陵没法起诉殡仪馆不当得利。这事管理人多次跟拆迁办提及,拆迁办迟迟不处理,政府部门明显故意赖掉这笔钱。
在万安陵被停止经营后,一下子陷入困境。在2015年、2016年,万安陵三次给江宁区政府发函,表示企业请求政府给予企业帮助,未获回应。万安陵后面也多次通过南京潮汕商会给各个部门发函亦无回应。
南京万安陵有几百位年迈的债权人,把养老的钱投到万安陵里,但万安陵却因拆迁补偿不公而破产。十多年来,一群古稀老人奔波在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债权人的养老钱血本无归。
无奈之下,万安陵破产管理人将江宁区政府诉至南京市中院。法院开庭时,法官多次质问被告的代理人万安陵为什么不是经营性质的,但代理人没能给出合理理由。目前法院的判决还没下来,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一定会还百姓一个公道。
来源:华夏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