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合法宅基地被登记为村集体所有引质疑

2024-07-05 17:02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我父亲1992年开玻璃丝厂时办的一份宅基地,有政府给颁发的合法证件,之前一直无争议。在2023年12月份村委会却说存在争议,现在登记为村集体所有。难道村委会就是国家的法律?”近日,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豆罗镇苏村刘某宝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刘某宝,男,今年42岁,是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豆罗镇苏村的一位村民。我是一名地道的农民,我有一份父亲遗留下的宅基地,是我父亲1992年开玻璃丝厂时办的。我们这里2016年集体确权宅基地的时候,相关资料都提交过,村委会没有异议。2023年夏天,村集体又重新对所有的宅基地确权资料确认过,也没有提异议。

      

       2023年9月份,我计划在这块宅基地上安装光伏发电,经村委会和发改委批准、盖章同意。本来一切都很顺利,谁知在2023年12月7日的时候,村委会报了警,说是存在争议。我不知道争议什么。我有政府给颁发的合法证件,但是现在却登记为村集体所有。
       为此,我现在很迷茫,难道村委会就是国家的法律?我们不知道该向谁求助。希望上级领导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并赔偿我们延期不能安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维护百姓正当权益。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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