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诉称职能部门失职致其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2024-03-29 15:11

 守护公平正义永远在路上。“由于当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致使我无法享受到国家免费缴纳37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致使本人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3月27日,江苏省泗洪县太平镇周咀村一组孙某荣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几经诉讼,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我叫孙某荣,男,汉族,1941年7月出生。本人自1965年由三级证明,介绍进太平乡兽医站跟孙某美学兽医,一直到1971年都在周咀村从事兽医工作。1972年,太平乡兽医站站长王某把我抽调在太平兽医站门诊工作。当时,和我一起主持门诊的还有吕某成。我在门诊工作三年后,因工作需要,又被太平乡党委安排到周咀村从事兽医工作至2002年12月份(其中1994年中风休养过半年)。
       2010年,国家下发文件,凡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都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兽医站属于事业单位职工,且工作时间达37年(2002—1965),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本人符合政府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7年。
 

      

 
       2010年12月份,我拿着原多种经营局和太平镇政府盖章的本人工作证明的简历,入职的原始表格,到泗洪县农业局办理退休手续。泗洪县农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整理材料时,因为那张表格的颜色发黄,被误以为没有用的材料而没有整理,之后我的那份档案材料在被反映人处一直没有找到。
       由于泗洪县农业局的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致使我无法享受到国家免费缴纳37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致使本人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无法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被反映人的过失行为后,我无数次地找相关部门的领导,但都没有解决问题。
 

     

 
      2019年9月4日,反映人以书面申请方式从邮局寄给被反映人,要求被反映人解决我的养老问题。被反映人第二天就接收了申请书,但置之不理。一直到2019年12月17日,迫于宿城区法院行政庭压力才给我书面答复。该答复中被反映人要求撤回行政诉讼,建议我走上访程序解决问题。
       在此之前,我当时70多岁了,已经无数次奔走,无人理会。我向泗洪县法院提起劳动诉讼,泗洪县法院直到诉讼期的最后一天才给出我败诉的判决。1994年我中风休养了半年时间,恢复以后继续工作,并没有离职不上班了的,农业局打我材料时,把我生病时间打错成离职时间,我要求更改,以已经有单位盖章再打麻烦为由,为我补了一个工作到1998年的证明。泗洪县法院就是以农业局打错时间的材料判我败诉的,所以这是一个错误的判决。
 

      

 
       我先后上诉,申请再审,全部维持原判。现在我84岁了,工作了一辈子,为当时的社会生产做出了贡献的,卫生防疫工作先进得到当时太平乡政府的奖状表扬,医疗技术措施的革新得到不同生产队的锦旗,设计改进的寒夏通风隔离式一檐坡猪圈得到全乡乃至全县农户采用,太平乡政府也给予我奖状表扬。时间久远,奖状锦旗都搬家毁损了,为此都没有了工作的证明,各级单位,法院也不调查,走访群众,当地老百姓谁不知道我做了一辈子兽医呢?
       就是现在每年还有很多大医院治不了的面瘫患者从各地过来,经过我的针灸治疗,很快康复,但我从来不要患者一分钱的。
       办理退休手续时,先是兽医站站长佘某兵把我身份证丢失。身份证补办了,后来又是泗洪县农业局的徐主任把我工作档案丢失。是已经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出现的差错,怎么就判我不能退休,没有养老金的呢?丢失我身份证和档案的当事人都还在世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希望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恳请泗洪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劳动局解决我的养老问题,维护百姓正当权益。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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