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称印卷取证遭阻扰致企业破产损失数亿元

2024-03-02 15:55

  奉法者强则国强。严格公正司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只有严格公正司法,我们才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近日,河北省承德华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李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因印卷取证遭阻扰致企业破产损失数亿元的问题。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

 

       

 
       1996年,河北省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法院称承德华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欠营子地税25万元。1996年4月18日,该院法警李某某、栾某某,时任副院长刘某某等人在无立案、无审理判决情况下,强制执行走我公司五个厂区内1000多万元的所有产成品以及未开封的50型装载机。案结后,该院未向我公司送达与该案相关任何执行后的文书与执行后的执行裁定文书,该院时任副院长刘某某、执行庭长栾某某,刘某某将执行案卷交给司机(后任主任)詹某某手中隐藏在个人家中,至今已28年之久。
       詹某某藏卷一事,是该院新任主管信访领导马某某所提供的可靠信息。如果案子没有问题,该院为什么押案押卷,个人隐藏执行卷28年之久不让我公司印卷取证泥?价值1000多万元的财产装进了谁的钱袋子,只有看卷见结果。
       令人不解的是,该院至今无人敢向詹某某催讨该执行卷,詹某某至今也不敢上交该执行案卷。该卷中隐藏了什么秘密呢?此执行案件中疑点重重,执行案卷至今不公开、不存档,是何原因?我公司在营子法院20余年印卷中是阻力重重,上级将案子批转地方数年之久,至今查而不纠,查无结果,难道等办案与参案人都不在了再查吗?请求各级纪检巡视机关指定有能力有权力的机构依法查办,要求无条件立即将詹某某个人隐藏的执行案卷立即上交存档,并提供给当事人,以避免其毁证毀卷。
       承德华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复印无涉密、已审理、已执行的案卷,营子矿区法院将20余年前已审结的8起冤案判决书、执行裁定书扣押至今,未依法送达当事人手中,至今还在阻扰当事人印卷取证。
       2024年2月28日,我们去该法院档案室与主管档案员李某细查后,以下需印的大部分档案有,但是电脑系统打不开无法复印,所有判决执行后都无执行案卷与执行裁定书。现需复印案卷如下:一、(1996)民保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与案卷;二、(1996)鹰执字第16号执行通知书与案卷;三、(1996)封字第19号查封命令与案卷(上述这3个案件编号在营法记录中都无此案记录,执行案卷及执行相关一切材料在法院档案室无线索可查证发生过此执行案件);四、(1998)鹰刑初字第18号审判卷与执行卷;五、(1996)鹰经初字第35号审判卷与执行卷;六、(1996)鹰民初字第76号审判卷与执行卷;七、(1996)鹰经初字第30号审判卷与执行卷;八、(1996)鹰经初字第16、17、18、号审判卷与执行卷。
       由于营子矿区法院法警的错误不公执行,又向各信访纪检机关作假汇报,以瞒天过海逃避责任。该案如无不公执行行为,为什么不登记该案,案卷29年不敢存档,29年中为什么拒绝向我公司提供一切执行相关案卷呢?这次不公执行,导致我公司企业破产损失数亿元。
       综上所述,地税一案案卷就隐藏在该院主管档案负责人詹某某家中,此信息有据有证。请求上级领导擦亮双眼,明辨是非,主持正义,要求法院立即无条件将上述隐藏29年之久的审判卷与执行裁定手续证据提供给我公司,以便上诉申诉,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企业正当权益。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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