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被指挑拨他人侵占村民土地,致其损失16万元

2022-03-20 21:17

 “在整个征地过程中,村主任王某强不根据事实,徇私舞弊,不公平公正,严重侵犯反映人以及我们上街村民小组土地使用权,并挑拨上街村民侵占我土地共5.3亩多,造成我16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损失。”近日,云南省威信县罗布镇簸火村上街村民小组冯成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成贵铁路簸火段截沙场征地赔偿过程中,征用本人位于周家湾至岩上的森地作为截沙场。我的林地与村民李某方的林地相邻,东至集体林界,南至本人林界,西至李某方林界,北至李某方林界。并且,本人的林地于2009年11月林改时,村主任王某强打的林改。他私改我的林权,剥夺我的林权使用权,经县政府已经确权给予本人。
       本人与村民李某方林地之间,有一条自古以来就有的原始路段。这条路被曾某富、王某平两家人经常行走。徐某才家房屋就在路坎上,他就走这条路,他就清楚我的地界。丁家坝熊某尧的地挨着本人的地。此条路林地是李某方的,路以下林地是我反映人冯成发的,反映人系该林地合法使用权利人。
       然而在征地过程中,铁路上的领导杨某问村主任王某强咋个说,他说:我是下街的,不晓得他们地界。我就问村主任王某强:当时林改是不是你打的?他却说:我想不起啦。
       之后在2017年农历4月13日,铁路上又去征地,反映人冯成发又去量地现场。铁路上的征地工作人员又叫我签字,随后我说:今天征用的地是我的,你们不公平不公证的处理给李某方。村主任王某强就用威胁的口气对我说:你咋个不提前早说是你的。
       这样,村主任王某强不顾及我反映人提出的意见,就把属于我的林地强行处理在李某方名下。其中,第一次征地长53米,宽43米,合计3.26亩;第二次征地是2017年农历4月23日,其征地长53米,宽19米,三角形13米高,合计1.27亩。还有块我们上街社公用地实际的面积4亩多,王某强就擅自把该块土地划分给下街社的王某顺。之后,上街社全体村民就找村主任王某强,他说:当时打林改,你们上街村民没有人说是你们上街村的土地。你们有意见,就去法庭起诉。
       综上所述,在整个征地过程中,村主任王某强不根据事实,徇私舞弊,不公平公正,严重侵犯反映人以及我们上街村民小组土地使用权,并挑拨上街村民侵占我土地共5.3亩多,造成我反映人16万元的征地补偿款损失。请求上级领导主持正义,维护反映人正当权益,为百姓讨回一个公道。  (云南省威信县 冯成发)
 
来源:头条资讯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河南新闻网 http://www.hnanxw.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26326761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