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为保证土地的有效利用,实现农村土地和农民利益最大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土地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与此同时,一些违法用地形式,包括“以租代征”也随之应运而生,不仅冲击了国家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同时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
近日,山东省单县莱河镇邓庙村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当地县、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涉嫌以租代征,违规征收村民承包地,强行施工,且长期拖欠村民被征用土地补偿款等问题。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村民们陈述了事情经过:2017年3月,因修建德上高速单县段需用土方,当地有关部门在邓庙村征收村民承包地经济林田700余亩,承诺每亩土地补偿款5800元,一次性买断,用于高速取土。征地工作顺利完成,于2017年7月为村民办理了银行卡,准备发放补偿款。直到2018年春,该款项并未发放,去向不明。
2018年5月初,土地被征收一年之后,负责承建德上高速的葛洲坝工程公司因工程需要在我村强行挖土,被村民阻止,遂告知村民说,征地款早已支付。当地有关部门欺骗村民称,土地属性变更了,准备建造一个大型人工湖月亮湖,挖湖造景。后来又改称大沙河水库,美其名曰民生工程,强迫村民用土地入股,搞什么入股联营,实则试图巧立名目,转移视线,侵吞村民的被征土地补偿款,村民从未接受。
在2017年—2018年5月5日,在没有上级国土批文和公告,又未与村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兴师动众,强行挖土施工。以租代征,强占我村村民经济林和基本农田近2000亩,用于高速取土及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将千余亩十多天就要收割的小麦碾压,树木被拦腰锯断。
2020年8月,迫于无奈,村民合力阻止了施工。几年来,村民多次依法逐级反映情况,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进而引发了2021年8月当地规划等部门向村民下发了省里的建设用地批件信息公示。该批件由省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2021(54号)函批准征收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可是当地有关部门无视国家政策和相关事实,说什么该批文公示的土地补偿款本身就不存在,不承认该批文的效力。2017年以来的租金,至今7年没给村民发放。附着物补偿款也不给落实;2020年的租金,至8、9月份阻拦施工车辆强行发放。
针对全体村民的合理诉求,当地有关部门视而不见,炮制出三个解决方案,工作组一意孤行,强迫村民签订所谓的以租代征协议。县、镇工作人员轮流入村串户,分工包户,强制与村民签订不合理的租地协议,村民们对此感到匪夷所思。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希望上级领导予以关注,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仗义执言,为民众呐喊,依法促进解决百姓疾苦,还村民们一个公道。
来源:头条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