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往昔激情岁月,感今朝未来可期

2021-12-22 21:21

 忆往昔激情岁月,感今朝未来可期。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居民王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回味人生,直抒胸臆:我叫王文龙,男,出生于1952年5月,汉族,是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某村的一位居民。从1959年开始,我在下沙中心小学上小学,1965年小学毕业。从1965年9月,在下沙初级中学学习。1966年,由于文革开始在下沙中学参加红卫兵、串连等。

    从1967年开始务农,在农闲时拜康某堂为师傅学泥工,在下沙公社范围内学手艺,并且受伯父王某祥宠爱,介绍到南汇县水产养殖场做泥工及维修工作。

    1976年参加下沙公社沿江大队建筑工程队。我在沿江建筑工程队中做工,在建南汇船厂25米高的水塔及办公楼一幢,担任工地主任;在承建下沙生产资料生产商店,担任主任;在1981年承建下沙镇自来水厂的总体项目中,担任工地主任;在1983年担任南汇县工业局周浦住宅群体项目中,担任工地主任到1985年。

    在1985年3月份,开始担任南汇县建筑总公司下沙分公司105队的施工员、预算员职务;在1987年度,由村支书王某祥、组织委员王某德为介绍人,成为一个共产党员;在1987年以前,只要镇组织部审核就可以了。党章有了新规定,从1987年开始要由县组织部审核,我是第一批接受县组织部审核的人。

    在1993年,根据改革开放的形势,105队开始实行改革承包制度。我们105队工程队分两个承包组,我是其中一个。以队长陈某标口述,分两个承包组,没有书面形式,我作为一个老队员、共产党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安排。

    在1994年,我全年的总产值145万元,并且荣获南汇县的先进个人称号,开始承接工程,熬心吃苦,好好工作;在1996年下沙镇集贸市场投标中,共有3个人,分别为白墙:华某云,王楼:王某毛,沿江:王文龙。我一举夺标、中标,成为有资质的施工负责人。在下沙集贸市场施工过程中,我以质量为目标,认真负责的施工,为下沙人民负责,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最终由南汇县质量监督站验收为优良工程。证书存放在下沙建筑分公司内。

    转眼到1998年,沙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农机站改造项目交给我王文龙施工,我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高度的负责,最终质量等级被南汇县质量监督站评为优良工程,证书在沙厦建筑工程公司内。

    在2000年,沙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下沙老政府改建项目、公共厕所改建、桃源新路基项目交给我王文龙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我与樊某祥签订施工合同,预付工程款。由于沙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内部改制,也没有对施工合同进行变更和交接。

    在施工中由钟某元前来支付,最后工程验收单决算价为1750269元(详见结算单),由钟某元签字。在樊某祥前期付款,共付108万元(详见清单及支票号码)。在钟某元支付工程款中,其中一张支票3万元金额的资金不足而退票,其中还有我借款名义的借条(详见清单),总共1750269元。我实际拿到132万元,尚有430269万元钟某元不肯支付。

    在2001年9月12日,钟某元召集社会人员,把我承建的沙厦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政府改造项目的商住楼进户门的锁芯钻掉。我马上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说这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当时,下沙镇农机站的秦某刚、吴某昌、陈某林对我说,去找镇政府的领导。我马上去镇政府,当时代理镇长张某龙、建设镇长夏某熊,他们告诉我,沙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属民营企业,我们管不了。在这种情况下,下午我又去了县局新场刑事责任区求助。徐警官对我说,原来他们也有过这种情况,领导关照过,以后不要插手类似情况。就这样,我的一心生血,白白的被他人抢走。

    在南汇县撤县建区期间,我又写信给区领导陈某,我要用极端的形式来完成我的一生。后来经过镇派出所袁所长、杜指导员的开导和教育下,最后由妻子领回家。在这期间,我还向隔壁婶妈借5000元,堂弟媳毛某芳借3000元,来支付我应支付的工人工资等。在航头步行街的两间门面房,以银行贷款10万元支付材料款。把航头下沙新街的自建房做抵押,借6万元来支付工人的工资和材料款。

    在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情况下,我的精神状况受到极大的打击,到了极点。其中下沙集贸市场工程款30多万元,沙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政府改造项目430269元,农机站质保金7万元左右,公共厕所36854元(有结算单,不肯结算),桃园新村路基、窨井、下水道17万元左右(当时甲方不肯收方),共计707123元。

    在施工期间,沙厦房地产公司内部结构调整,老政府改造项目,原签订合同是与沙厦房地产公司法人樊某祥签订,在没有任何交接的情况下,后沙厦房地产公司法人变更为钟某元,在施工过程中,钟某元以各种理由刁难,在2001年5月11日签订苛刻不平等条例补充协议。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迟迟不肯验收,一直拖到8月份才验收,还不肯结算,在多方努力下于2001年10月12日才结算,他的目的是要不付工程款,后来根据双方商定,工程为合格工程,不报优良工程,以前的协议合同全部作废,以最终的结算单金额1750269元为准与我结算工程款,并由他本人签字日期为证。

    当时,一户商品房的价格在7万元左右,大约有10套多商品房的金额被拖欠,在当地生存的能力已渺茫很小。在以上情况及各种因素的情况下,我选择了出去打工,远离家乡,从2004年到2020年整整16年,与家乡亲人断离一切联系方式,来折磨自己。

    2018年1月开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开展。我看到了希望,钟某元用钻掉锁芯、抢走资产的形式,我认为涉嫌黑社会性质。第二天一早,我就找张某初(原来我们下沙支持过我的朋友)。我拨打他的手机号码,很幸运真的打通了。我和他说,能不能去关心一下我的儿子。就这样,与世隔绝16年的联系方式又相通了。

    2019年的“两会”上提出要公平、公正。新时代的信号,使我增加了回家的信心。那天晚上,我高兴的一夜都没睡好觉。于2020年1月23日早上6时,我回到阔别16年的家里,与我母亲、妻子、儿子相聚。当时他们都认不出来我了。

    由于我的第二代身份证没有办理,上午8点,我女儿、儿子等一行几人去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照相后到户籍室办理时,被告知王文龙第二代身份证已办理,办理时间为2012年11月23日,照片为第一代身份证的相片。当时我儿子向经办人员问询:我父亲16年不回家,怎么可能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呢?经办人员说,外地也可以办理。我对经办人员说,外地办身份证有3个条件,一是时间在2017年1月份开始;二是当时居委会开证明;三是户口簿。经办人员没有答复。

    后来,由于新冠疫情突然爆发,春节后全力控制疫情工作,派出所的领导知道我要办第二代身份证的事后,陈警官冒着被感染的风险前来了解情况,专门到我家做了大量的实际调查工作后,在3月23日我如愿拿到了自己的第二代身份证。真心感谢浦东分局领导培养了这样的好警察,想人民群众之所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是人民的好公安、好警察。为这一届分局点赞。

    我的希望是,我原在2012年11月23日代办我第二代身份证人员、经办人,在这8年时间内办理了哪几种义务,哪几方面的事有明确的答复,使我王文龙一个普通的党员,在以后有生之年活的有滋有味,对后人有一个好交代。

    我在2020年1月23日回家后,把原欠人家的钱,由于原来没有通讯沟通,逐一归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像胡某官、胡某祥、康某才、金某龙、康某章、杨某昌都已还清。有的人对我说,又没有欠条,可以不还给人家。但是我事实在做有良知的人,给后人一个榜样。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今,特别在2018年1月23日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和2019年“两会”提出的公平、正义新时代的倡议下,结合我的实际情况,

我认为在光天化日之下,有前科人员钟某元用钻头钻锁芯,抢夺公民的财产,违背了公平正义,新时代的原则,是一种典型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调查,揪出下沙的钟某元背后的保护伞,伸张正义。虽然过去了将近20年的时间,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上海市浦东新区 王文龙)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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