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东城一小区业主的苦恼:新房还没住好几十户家中却遭了贼!

2019-10-26 05:56

  接到热线电话后,记者随即赶到东城“蓝山国际”小区,据李女士反映,她所购买的这套房子是去年建成交付使用的,由于着急居住,今年他们就早早的对房屋进行装修,但就在上个月,当李女士去看房子装修效果时,眼前的一幕却让她惊呆了!

  李女士:2019年6月27日,装修的过程中,我过来看了一下,结果一进门,你看这个电线,估计他们都是用钳子剪断的,还有地暖的分水器,好的时候上面是铜管,现在都被弄坏了,还有这,都是用钳子弄坏的我们都弄好了,他都给我撬坏了。

  刚装修好还没入住的新房,电源线就被剪断了,这段时间,一想起这件事,李女士的心里就堵得慌。

  李女士:咱们一个老百姓挣个钱也不容易,你说好不容易在这里买个房子吧,还弄成这个样子。

  李女士说,不仅她们家发生了这种情况,小区里还有十几户业主家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新房子还没入住就被撬,这可成了李女士最近的一块心病。

  李女士:找到物业找了3次了,你说搁谁谁心里能高兴呢,到现在都没有解决,装修又花了这么多钱,你说辛辛苦苦一天也挣不了多少钱。

  那到底是什么人能随便进出小区,撬了业主家的锁,又剪断了电线呢?李女士试图找物业了解情况。

  李女士:我们女儿打电话给物业打电话打了好几次,刚开始还有人接电话,后来打了几次老是正在通话中,我们女儿说,妈妈人家物业把我拉黑了,电话打过去老是正在通话,郑峰(女婿)电话打过去通着呢,没人接。

  李女士:你说房子破坏给上面汇报,我们女儿打了电话,也没人给我们回复,也没人说怎么解决了!

  蓝山国际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有,四季花都还有好几家呢,多了,这是个团伙作案,在这个新楼盘里抓不住,我因为抓这个小偷在这个楼盘里面,昨天还买了两三千块钱监控,就是要捕捉他这个人呢!

  面对新装的家受到损失,李女士认为自己既然交了物业费,那么物业就有义务来保障大家的安全,但蓝山国际的物业公司却认为,此事已经报了警,也已经交给警察来处理,和物业没有关系了。

  蓝山国际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物业费和这个安保没有关系,物业和这个安保是两回事,物业管公共服务区域,你看这个物业服务里面的条款很明显,他不能管你家里面的这块。

  新房刚装修好就被人搞破坏,搁谁谁闹心。您看,这业主找物业理论吧,双方还各执一词。我们在这得多说一句,这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么多业主家门被撬,小区的物业真得打起精神来,不管是安装监控还是加大安保巡逻,您得把搞破坏的人拒之小区之外。别再让业主担心。咱们再说回来,小区业主门被撬,室内财物遭到破坏,那物业是否承担责任呢?下面咱们一同学习一下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判断,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财产保管服务,在发生业主房屋被盗时,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没有约定,则要根据物业公司对安保义务的履行情况来决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另外,物业公司在其职责范围内如果没有尽到安保义务,而且其失职行为和业主们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的,那物业公司也应当依据过错程度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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