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诉称受到打击报复无辜涉案求公道

2021-01-07 16:41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不仅要惩治违法犯罪者,而且要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既要做到结果公正,又要做到程序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川女子杜海英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受到打击报复,无辜被牵涉一起骗领社保金案的事情,恳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理清事实真相,还其一个公道。

    我叫杜海英,女,汉族,四川平昌县人,现户籍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我丈夫冯某华有个把年龄改大领社保的案子,我们这里10多年前成批大量的把年龄改大领社保,查出来后就是把领的钱退回到社保局,转入到真实年龄户口,没有任何一个人受到刑事处罚,但是我们夫妻却被判了刑。而且,办这个社保是我丈夫经别人办理的,当时我根本不在老家,也不知情,也没有参与。我遭到了打击报复,希望法律可以还我清白。
    在2003年,我父亲房子因政府修公路拆迁,后又指定地基让重建。当建到一层毛胚房时,江口镇政府及望江居委会以修安置房为名义,在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下强制性停工了。由于材料堆积,我父亲只有在那搭棚居住。由于漏雨,他去搭漏,摔断了腿。我多次找县里。
    在2016年的一天,我准备找县领导解决问题,被公安带走问另外一套比实际年龄大很多领社保一事。我不知情,然后又把我丈夫冯某华带去。我丈夫承认了他同事李绍禄为了从中得利,主动找到他引诱他拿了54000元办的。李绍禄本人先办了一份比真实年龄大很多的社保。那几年我一直在外地,不知情。
    在2016年4月公安立案,取保候审。那年我父亲由于长期守材料,睡在水坑里,得了重病,医治无效去世。因为案子,我们没有找相关部门领导,自己安葬了。2017年又解除取保候审。在2017年,我找过刑侦队张领导要求撤案,他说要找江口镇领导李某杰协调,哪里的事哪里了。我去找了李某杰,他说虽然立案了,还在往社保卡上打钱,可以拿回来继续领。但是他去拿过,没拿回来,只有去补。他去补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卡,只是身份证需要录指纹,必须我本人去,后来我还是不敢去。他说全县有很多人把年龄改大领社保,不怕。
    我还是没有听他的,又找刑侦队张领导。张领导说只有把领的钱退回到社保局,由他们公安机关出系同一人证明,转入到真实年龄账户,到该退休时再领。还说他们已经查出了很多人,都是那样处理的,由于我们情况特殊,钱的问题还是要去找江口镇领导李某杰。我又去找了李某杰,他也承诺了钱他们政府出,会给我们解决好,然后撤案,但一直没处理。
    2020年3月底把我们起诉到平昌县人民法院,起诉后我丈夫积极的把钱退了。张领导说的钱退了就没事了,他们就撤案。我户口在成都,我小孩也在成都上学,我一直在成都照顾小孩,加之这案子跟我没有关系,我也没有再过问这个事。在2020年11月4日,我到成都温江某派出所解决纠纷被扣押,说平昌刑侦队把我发的网逃。
    第二天,平昌刑侦把我带走关在了某看守所。11月19日,平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在庭审中,法院没有开显示屏直播,没有公开审理。在法庭上,提供了江口镇领导李某杰叫去补和钱由他们政府出的通话录音证据,法院拒不采纳,江口镇领导李某杰证词要求对我严惩,后又把我带回看守所,直到12月17日判决下来,才将我释放。
    我在户口居住地带小孩,我不是网逃。这案件涉及人很多,有李绍禄、姚某伦,同州办事处民政办赵某华,南台山林民政部门孙某儒、李某芳,建设街街道余某,唐某,等等,这一系列人员都没有受审、追究刑事责任,只是把我们夫妻二人判了,给我丈夫判了缓三年,给我判了缓了二年。而且,他们把钱退了,都转到真实年龄账户里了,我丈夫也退了所领的社保金,都没收了,社保局帐户里还有4万多元钱,检察官说是作案工具也没收,钱怎么可以定为作案工具呢?还给我们判决罚了13000元罚款。我丈夫说,我那份办理退休时他找的现任社保局领导邱某某签的字,才办的退休。那时邱是社保局副局长。
    这案子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从来没有找过相关部门填过表,也没有递交过申请,也没有去取过钱,我丈夫只有小学文化,办理社保时全程由李绍禄办的,他不懂法,他说的笔录里很多话他都没有说过也记录在案了,他没有阅读有很多字也不认识就签字了。我只是以前为我父亲修房子的事得罪了江口镇某领导,我一家人遭到了打击报复。当地社保乱象,涉及人员多,却把我们夫妻二人当个案处理,这让我们感到有失公正,无法理解和接受。 (四川 杜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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