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问苍生问鬼神---中国古代司法事实认定与鬼神观念

2019-11-23 10:24

  当代的诉讼证明理论指出,诉讼中由法官所认定的事实与客观真实不同,它是经过法律调整过的的,经过法律评价的法律真实,不可避免渗透了人的主观意志。我国古代的司法官员在事实认定方面,明显的受到鬼神观念的影响。中国古代法律文化除了受儒家学说的左右,鬼神观念和信仰始终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影响司法官员对事实认定。

  古代司法官员多是读书人出身,但是他们对于鬼神之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旦遇到异常的现象,就可能认为以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错误。从而相信,异常现象是因为自己的判案不公,导致发生了冤假错案,最终将案件重新审理。例如《新齐谐》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福建莆田王监生,素来强横乡里,通过伪造地契和贿赂县令强占了张妪的田地,并让人打死张妪,然后骗其子来看尸体,并当场将张妪之子捆起来送往官府诬告他杀了母亲,数人作证、众口一词,县令将张妪之子屈打成招,拟判凌迟。总督苏昌闻而疑之,乃下令福州、泉州两知府会审于省城隍庙。两知府各有成见,仍照县令所断定罪。张妪之子受绑将出庙门,大叫:“城隍、城隍,我一家奇冤极枉,而你全无灵响,还有何面目享受祭祀!”说完,庙的两厢突然倾倒。知府、判官们以为是庙柱年久失修,不以为意。等到张妪之子将被牵出庙门,两个泥塑皂吏忽然向前移动,两根木棍挡住门,使人不能通过。观者大哗,两知府亦悚然,赶忙重新审理,判决张妪之子冤,王监生则依法处置。

  影响诉讼当事人对事实的认定。在古代司法中,对一些反常现象引起的争讼,司法官员常常利用人们的鬼神观念,平息纠纷。《清稗类钞》中也记载了一个类似案件。江宁一位韩姓女子许嫁给同城李秀才的儿子,有一天她被风吹到90里以外的一个地方后被人送回,李秀才不相信风能把人吹到那么远,怀疑韩女与他人有奸情,于是诉至官府要求退婚。江宁知县袁枚说:“古代还有风把人吹到六千里之外的,你知道吗?”秀才不信。袁枚于是拿出元代郝经的《陵川集》给秀才看,说:“郝公一代名臣,宁作诳语?当年风吹吴门女,竟嫁宰相,恐汝子无福耳。”结果“秀才读诗大喜,姻好如初”。

  鬼神观念是一种意识形态,古代司法官员既对它有一定的敬畏,同时又将其作为工具来利用,这使它可以影响古代司法中对事实的认定,形成另一种法律真实。鬼神观念尽管存在一定的荒诞性,但是仍然发挥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河南新闻网 http://www.hnanxw.top/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2632676114@qq.com